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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大解放】凤凰检察:“监督+协作”共筑安心桥

 

【湘西检察】(通讯员 吴玥明 欧佳华)5月17日,在凤凰县竿子坪镇G209国道旁,一座崭新的桥梁正在施工,其主体设施已经完工,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贺姗督促相关负责人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据悉,2022年3月,群众向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匿名举报称竿子坪镇G209国道旁一处桥梁存在安全隐患。接到群众举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胜平第一时间带队奔赴现场,进行大量的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该桥梁确实存在相关问题,桥梁修建高速公路时为方便运输建筑材料而搭建2012年高速公路竣工后,该桥桥墩常年经受河水及漂流物冲击侵蚀,同时桥梁缺乏管护,存在老化破损的问题。而这座桥,是附近制砂企业运输的必经之道,砂石运输车辆每天从桥上经过,进一步加大了该桥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图四:检察二部主任 贺姗现场督导

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明确指出,“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秉持着“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抓前端,治未病”,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刻不容缓3月25日,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程序,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企业召开诉前磋商会,会上达成共识——“企业不能停产,旧桥限载使用,新桥加快修建进一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建设新桥。会上,形成了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县检察院对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

“我们这一行,三分靠生产,七分靠运输,以前运输经过的桥存在安全隐患,在县检察院的多方督促协调之下,各部门积极响应处理问题,企业的生产运输进一步得到保障,大家心里更有安全感了。”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说道。

重视群众举报、实地走访调查、倾听企业心声、召集部门磋商、齐力解决问题……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过程中,凤凰县人民检察院环环相扣,坚持十个手指弹钢琴,厘清问题起因,积极采取“诉前磋商”的方式,调动相关职能部门解决问题的主观能动性,以公益诉讼监督助推安全生产工作的整改落实,防范风险于未然,实现“1+1>2”的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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